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 大类食品 855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8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2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汝城县家家润超市绿源店销售的,标称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炼一级大豆油,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Q/BBAH 0019S-2022《大豆油》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二)安乡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八零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鸭耐撕酱板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常宁市东江山泉水店销售的,标称常宁市东江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常宁市塔山龙泉水莲花店销售的,标称常宁市云雾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浏阳市社港镇捞河源茶业形象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爱山乐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关山毛尖,水胺硫磷和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又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浏阳市社港镇捞河源茶业形象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桃江县桃美农特产商城销售的,标称桃江县竹缘林科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桃江县珍隆名优特产商行销售的,标称桃江县松木塘镇棋盘石农副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和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常宁市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的镉(以Cd计)和精品辣椒的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长沙初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带鱼段,挥发性盐基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长沙市望城区惠必购诚超市销售的豆角(豇豆),甲胺磷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云溪区李五珍蔬菜销售店销售的芹菜,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3、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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